关于选派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到六安市挂职的通知
 预审:周文洁  时间:2013-06-04 点击数:

皖教工委函〔2013〕98号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发挥高校专业技术人才科学研究的优势,推进产学研合作,促进高校教学和科研水平提升,培养锻炼高校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与发展,经省委教育工委和六安市委协商,决定从高校选派部分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到六安市挂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挂职范围和条件   

从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理工大学、安徽工程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安徽建筑大学、合肥学院、安徽科技学院、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等12所高校选派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在编在职)到六安市企业挂职。挂职人员选派条件为:

1、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能够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开拓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自愿从事挂职工作;

3、学有所长,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挂职岗位所必需的业务及管理能力;

4、原则上在高校工作3年以上,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6、身体健康,适应挂职岗位工作。

二、挂职岗位、方式、时间

挂职单位可根据挂职人员的基本情况和能力素质,结合本人意愿,根据人岗相适、专业对口、发挥特长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挂职岗位(具体专业需求计划见附件1),充分发挥挂职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挂职可采取脱产或兼职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双方商定。脱产方式要确保正常工作时间在挂职单位。兼职方式可以根据挂职单位的需求和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和合理安排时间。

挂职时间原则上为一年。如果工作需要,双方同意,可以缩短或延长挂职时间,但最短不少于半年。

三、挂职人员工作职责

1、挂职期间要以挂职岗位工作为主,保证在挂职单位必要的工作时间。

2、积极参与挂职单位的生产发展和相应的管理工作,依靠高校和挂职单位双方的资源,为挂职单位的发展献计献策,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3、根据挂职单位需求情况,可以结合本校的学科专业优势组成“专家项目团队”,共同服务挂职企业。

四、选派工作程序

1、请各高校根据本校学科专业师资科研队伍情况,结合挂职岗位需求及相关条件,进行摸底并广泛动员,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踊跃报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

2、学校汇总报名表,于6月10日前将《选派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到六安市挂职报名表》(同时发送电子文档)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人事处。

3、省委教育工委对拟挂职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提出初步人选后与六安市委沟通,确定挂职人选及挂职单位。

4、挂职人选确定后,由六安市委组织部会同各高校组织挂职人员到岗工作。挂职单位要做好挂职人员的接洽及相关工作安排,明确合适对口的工作岗位。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高校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为六安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转型发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

2、各高校要全力支持挂职人员服务挂职单位的各项工作,对挂职人员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帮助挂职人员解决后顾之忧,鼓励他们安心工作。在同等条件下,挂职人员在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3、挂职工作由所在高校、挂职单位与六安市委组织部共同管理。六安市委组织部重点考核各县区、企业支持挂职人员发挥作用情况,并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各县(区)委组织部协助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各市、县区有关部门要为挂职人员开展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4、挂职期间,挂职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应给予挂职人员适当的交通、住宿和就餐补助,尽量满足挂职人员工作、学习、生活上的合理需求。挂职人员在挂职期间如对挂职单位的发展做出了较为突出的贡献,挂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5、鼓励和提倡挂职单位与高校建立长期稳定、互惠互利的深度合作关系,在人才培养、技术攻关、教学实习、毕业生就业等合作项目上优势互补,深化和发展校地、校企合作成果。

联系人: 省教育厅人事处  丁育红、张艳艳

六安市委组织部  吴道年、武  玲

联系电话:0551-62827751、62831805(传真)

0564-3379218、3379425(传真)

电子邮箱:zhangyy @ahedu.gov.cn    gbjy218@126.com

附件:

1.选派高校专业技术人员挂职需求计划

2.选派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到六安市挂职报名表

 附件.doc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中共六安市委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