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科

劳资科

 

 工作职责:

 

   

一、负责国家工资制度的实施和各类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返聘和高级专家延退工作。

三、负责办理教职工有关保险、工伤以及参保职工生育申报等工作。

四、负责做好教职工的相关福利、抚恤工作。

五、负责做好工人技术等级、定级工作。

六、负责做好各部门、各单位合同用工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七、负责做好职工收入统计、报表工作。

八、负责建设和维护教职工工资信息库。

九、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 话:0553-591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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