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申请。申请返聘高级专家的单位填写《安徽师范大学退休高级专家返聘申请表》(一式二份)报人事处;
二、审核报批。经人事处及相关部门审核后报校领导审批;
三、签订协议。人事处将审批结果通知相关单位,由单位通知返聘人员,签订工作协议,明确返聘期间的职责任务;
四、协议备查。协议一式三份,返聘人员、学院,人事处各一份。
五、办理时间。每年5-6月和11-12月,在各学院安排下一学期教学任务之前办理。
六、返聘费用。学校承担70%,学院承担30%,具体标准按文件规定执行。
文件依据:
《安徽师范大学退休高级专家返聘暂行办法》(校人字〔2010〕43号)
主办科室:人事处劳资科
联系电话:0553-591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