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转岗(调动)人员办理手续工作流程

时间:2011年11月24日 00:00 点击数:

    一、提交申请。
    本人向所在单位(部门)提交书面转岗(调动)申请,报告中要详细阐明申请转岗(调动)的理由 ;
    二、单位研究。
    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拟定书面报告。(校内调动人员还需新接收单位研究同意后,拟定书面报告);
    三、材料报批。
    所在单位将上述材料报送人事处,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对校内转岗人员(转教学、实验岗位)进行教学考核,形成考察材料;
    四、学校审批。
    考核合格后,经校领导签批,人事处将学校意见通知所在单位,所在单位通知本人。
    校内调动人员,由所在单位通知本人到人事处领取《校内调动通知单》,到相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并盖章后交回通知单至人事处,开具行政介绍信到新单位报到;
   

    相关说明:1、辅导员转岗需经学生处签署意见;
    2、单位内部转岗不涉及校内调动人员,直接由学校发转岗文,无需办理其他手续。
    3、校内调动人员在学校批准同意前,关系仍在原单位,由原单位对其进行日常考勤考核;
   

    文件依据:
    《安徽师范大学人事调配工作暂行规定》(校人字〔1998〕27号)

    承办科室: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电话:0553-591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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