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建制护环境 入刑究责治污染——法学院汪维才教授示范课展示
 预审:周文洁  时间:2013-12-06 点击数:

1128上午,本学期校本科教学示范观摩课第九讲在花津校区教学楼2010406教室举行。法学院汪维才教授为观摩师生讲解了《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学》中的“危害环境资源犯罪制裁法”内容。校督导团、教务处有关人员、法学院领导、部分中青年教师和学生参加了此次观摩活动。学院共到场听课教师6人,其中含按学校规定必须参加听课的教师3人。

课上,汪维才教授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作为切入点,从“环境资源犯罪概述”、“环境资源犯罪的主要罪名”和“环境资源犯罪的刑事责任”等三个方面展开深入地分析和探讨。通过讲解环境资源犯罪的概念、特点和种类,教授为学生构建了环境资源犯罪的总体框架。紧接着,汪维才教授从立法变迁、理论阐述、司法解释、典型案例和立法完善等五个方面重点展示了污染环境罪的“前世、今生和来世”,实现了法条、理论和案例的三位一体。此外,汪维才教授从刑法谦抑、低调、内敛的精神出发,结合自己的学术观点,分析了本罪是否应设置危险犯、是否应适用严格责任和是否应提高法定刑等在污染环境罪的研究中处于前沿领域的若干争议性问题,为在场师生奉献了一道逻辑严密、观点鲜明、内容翔实的教学大餐。

观摩课结束后,校督导团和法学院精心组织了评议活动。大家一致认为,汪维才教授授课思路清晰、详略设计得当、讲解鞭辟入里、论证逻辑严密,不但展示了教授渊博的知识功底和精湛的授课技巧,而且让学生在专业知识学习之外开阔了视野,是一堂非常成功的教学观摩课。

至此,我校2013年示范观摩系列活动圆满落下帷幕。一年来,在各学院、有关单位的积极配合、大力支持下,本年度共成功组织了18讲(总82)校级本科教学示范观摩课。课程开设期间,校领导、教务处、校督导团参与观摩63人次,学院领导、听课教师达347人次。学校将继续做好本年度的总结工作,总结经验、查摆不足,为今后示范观摩课的顺利开展夯实基础,进一步推动学校教学特色品牌建设,着力促进广大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专业化成长和教学能力提高。(教务处  本科教学督导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