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

时间:2011年11月24日 00:00 点击数:

一、师资科根据每年省教师资格指导中心文件发文布置工作,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
二、各学院到人事处领取体检表格,组织学院教学委员会进行教育教学考核。
三、申报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人事处师资科进行个人报材料现场信息确认,经学校审批并公示后向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报送材料。
四、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审核并公示认定结果,人事处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认定结果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文件依据:《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实施办法》和每年省教师资格指导中心布置文件。
主办科室:师资科
联系电话:0553-591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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