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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兑现设岗分级晋级人员的工资待遇的通知
预审:周文洁 时间:2011-11-25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人社厅《事业单位人员聘任确认函》(皖人社事函〔2011〕27号)和我校《关于公布我校首次设岗分级中有关人员晋级情况的通知》(校人字〔2011〕53号)文件,经省人社厅工资处审批,学校决定于2011年12月份上册兑现设岗分级晋级人员的工资待遇(岗位晋级涉及工资中的岗位工资和教护提高10%津贴两项变动),同时补发2007年12月份以来岗位分级晋级时间段的差额工资。岗位级别工资标准见附件。
特此通知。
人事处、财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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