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预审:周文洁  时间:2013-06-20 点击数:

皖人社秘〔2013169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和扶持力度,促进我省博士后事业快速发展,根据《安徽省博士后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流动站按规定招收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申报程序

申报资助经费,应填写《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表》一份(可从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由所在单位和同行专家签署意见,经省直主管部门或市、省直管县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连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文、项目任务书等相关资料,于710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rstzjc@ah.hrss.gov.cn

三、相关要求

1.各地区、各部门在审核推荐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从有利于博士后事业发展的角度出发,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确保项目质量。

2.对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科研项目,特别是属于我省战略性八大新兴产业的科研项目,可优先申报资助经费。

3. 2012年度已获资助的,不得申报;对2011年度及以前已获资助再次申请的,须提供经相关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的原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或结题证书,否则不予受理。

4.各地区、各部门申报时,需提交2012年度《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个人版)》和《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汇总版)》(可从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否则不予受理。

5.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资助经费使用的监督,确保资助经费对口高效使用,真正发挥鼓励创新、促进人才成长等方面的作用。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551-62663176

附件: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项目资助经费附件.rar

 

 

201367

 

 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表.doc 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个人版).doc 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汇总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