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开展本年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二、材料准备
申请人填写《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一式一份)和《2016年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请学术科研活动经费资助信息表》(附件2,一式一份,含电子版)。如果自愿提供附件材料,应包括项目立项书及任务书等主要材料,并且单独扫描成PDF文件(一式一份,含电子版),以“学院名称-姓名-附件”命名。
三、相关要求
1、对于承担国家和省重点项目、重大科技改造项目、高新技术开发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有明显促进作用的社会科学领域项目和属于我省战略性八大新兴产业的项目,可优先申报资助经费。
2、2014年度及以前获资助再次申请的教师,须提供经相关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的原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或结题证书。
3、对2015年度已获资助的教师(附件4),本次不再申报,但须填写《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附件3,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此表将与2016年度申报人员材料一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
4、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书中的开户银行是芜湖市建设银行中山路支行,开户帐号为34001672208053001599。
四、提交时间
相关材料由单位统一于2016年5月13日前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孙忠保
电 话:5910065
邮 箱:szbwb2@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相关附件
2016年5月5日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