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管理,引导青年教师更好地开展研究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决定开展该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09年主持的“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原名安徽省高校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项目(见附件)及2009年以前申请延期结题的。
二、结题材料
1、填写《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A4,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2、须提交注明受该基金资助的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3、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的,须被政府相关部门采纳并提供采纳证明。
三、有关要求
1、论文:SCI、EI收录论文,是指发表的论文被收录到SCI(SCIE)和EI中,以检索证明为准。其中,被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码和主题词的收录版。结题人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发表的省教育厅原《期刊目录》(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中国家级重点期刊论文,在结题时,其中属于一级学科高水平目录范围的,按照一级论文对待,其他国家级重点期刊论文按照二级论文对待,国家级论文按照三级论文对待。三级和四级论文级别以论文发表当年被CSCD、CSSCI数据库收录为准,需提供检索报告。
2、费用:每项收费50元,用于结题相关工作。
四、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结题材料和《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结题汇总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送至花津校区行政楼四楼人事处师资科,同时将结题报告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zbwb2@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2009年高等学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立项项目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2009年高等学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立项项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