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拔公派留学人员的通知
 预审:周文洁  时间:2012-11-29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提高我校师资队伍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满足建设高水平大学的需要,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2013年我校计划选拔相关教师到国外进修学习,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计划

申报种类、范围、程序、国家资助情况等详见国家留学网( http://www.csc.edu.cn/)“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2013年选派计划”。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情况下,个人递交书面申请。

2、单位审核。结合学院专业发展需要及本人情况,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学院主要领导在申请报告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学校审批。各单位统一将《公派留学人员汇总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纸质和电子版),连同个人申请一并送至人事处。学校审批后向所在单位反馈审批结果。

4、网上申报。所在单位通知经学校审批通过的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程序详见国家留学网“2013年申报指南”。

三、有关待遇

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同意出国研修的教师,出国前的外语培训费和教材费由学校全部承担,住宿和交通费等学校一次性补助1500元。其它待遇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时间安排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负责做好宣传和审批工作,于2012年12月5日前将申请人有关材料一并送至花津校区行政楼四楼人事处师资科。

特此通知。

                        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