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教学、科研中的骨干带头作用,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校人字[2004]24号)文件的规定,需要做好引进人才填报教学科研情况登记表工作。为使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人员范围
我校2005年1月3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引进的教授、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研究生。
二、填报内容
(一)教学任务情况
各学期承担课程门数(注明研究生、本科生及届别)、授课时数、重复班数、上课学生数等。
(二)教学效果
教学评价、师生反映等。
(三)科研情况
承担课题、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社会服务、科技开发、获奖等情况。
(四)学术讲座情况
每学年学术讲座场次、讲座题目、效果等。
(五)对学校引进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填报办法
(一)填报人如实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引进人才教学科研情况登记表》。(所需表格从附件中下载)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详细了解、掌握填报人的全面情况,认真填写鉴定意见, 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四、工作安排
(一)请有关单位于2008年6月12日前将《安徽师范大学引进人才教学科研情况登记表》径送人事处。
(二)届时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学院等部门进行评议复核并将评议结果反馈给相关单位。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教学科研情况登记表
附件=>安徽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教学科研情况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