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08年度教师、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预审:周文洁  时间:2008-05-14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08年度教师、实验等系列(含高教管理系列中职,下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条件

(一)教师系列聘任条件

2008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按照校人字[2007]12号文件执行,同时就有关具体问题做如下说明:

1、关于学历和资历条件

新标准中正常聘任副教授要求的“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受聘讲师职务满2年”条款是指取得博士学位后需受聘讲师满2年,对于博士毕业来校工作满2年但未申请聘任讲师者,如一直在教学岗位工作,视同为具备合格资历条件。

2、关于教育教学条件

对于长期专门从事公共课教学的教师,聘任条件中关于担任学生政治辅导员、本科生导师、青年教师导师或兼职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条款不作必备要求。

3、关于业绩成果与论文论著

2008年应聘人员提交的业绩成果必须是受聘现职以来至2008年6月30日之间的成果,论文论著也必须是在2008年6月30日之前公开发表或出版。

(二)实验系列聘任条件

2008年度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仍按照《安徽师范大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试行办法》(校人字[2004]44号)的规定执行。

(三)管理系列助理研究员职务评审条件

管理系列助理研究员职务评审条件不变。

(四)关于专职思想政治系列职称聘任问题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学校将出台专职思想政治系列职称聘任条件,并将组织成立专门的专职思想政治系列职称聘任委员会开展工作,因此,今年专职思想政治系列职称聘任工作将另行安排,但教学考核与代表作鉴定工作按照本文件要求同步进行。

二、具体规定

(一)关于教师资格问题

凡具备教师资格条件而正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允许正常申报。未通过岗前培训结业考试的不得申报教师职务。

(二)关于教学考核问题

教学考核程序和标准按照教务处的规定执行。

(三)关于跨系列申报问题

2008年,对于具备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如符合教师系列职称聘任条件,在不改变目前岗位性质的基础上,学校继续同意申报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在评审原专业技术职务时通过职称计算机和外语水平考试的,原合格证有效。

对于已跨系列聘任同级教师职务的人员,如要求继续应聘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必须由相关学院组织考核和推荐,评审通过后占相关学院今后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指标。

(四)关于任职时间计算问题

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任职时间计算到2008年6月30日2008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无论是否办理退休手续均不得应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关于代表作鉴定问题

1、教师晋升职称若靠评条款中有学术专著(或规划教材、译著等)要求的,必须提供学术专著(或规划教材、译著等)进行鉴定。

2、教师提交的代表作中,靠评条件所要求的高级别期刊论文至少须提供二分之一以上。如申报副教授靠评“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2篇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条款,提交代表作时至少提交1篇国家级期刊论文进行鉴定。

三、时间安排

(一)5月9日前,各单位报送考核推荐小组名单(含秘书名单及联系电话);

(二)5月12日上午8:00,各单位负责报送材料的秘书到中校区综合楼五楼第二会议室开准备会;

(三)5月19-20日,各单位报送申报人员教学科研情况调查表和代表作鉴定材料(相关表格请在人事处下载专区下载);

(三)6月5日前,学校完成代表作鉴定工作;

(四)6月10日前,学校反馈申报人代表作鉴定意见;

(五)6月11-22日,申报人从人事处网页下载并填写有关表格,将按照材料清单准备的申报材料交所在单位展示一周;各单位统一组织公开述职、破格答辩;

(六)6月23-24日,各单位推荐考核小组组织考核推荐;

(七)6月25日-6月28日,各单位将推荐结果和申报材料按照报送材料要求报人事处;

(八)6月29日-7月6日,人事处整理材料;

(九)7月7-8日,学校组织考核聘任;

(十)7月9日后,学校对拟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公示一周。对公示通过者,由学校审定后发文聘任。

四、收费标准

(一)今年高级职称代表作鉴定费标准与去年相同,均为500元/人,费用不够部分由学校补齐。

(二)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评审费收费标准为高级每人300元,中级每人160元。

五、其他

(一)其它系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代表作鉴定工作随此次教师、实验系列代表作鉴定同时进行。

(二)请各单位务必将本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教职工,并按文件要求及工作日程进行操作,按时按质按量报送材料,逾期恕不受理,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附件:

1、教师、实验、高教管理系列报送材料要求

2、代表作鉴定报送材料要求


附件=>教师、实、高教管理系列报送材料要求.doc

附件=>代表作鉴定报送材料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