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管理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不具备继续开展博士后工作的条件,人事部决定,对北京华大基因研究中心等10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予以撤销设站资格,并向社会公布(名单附后)。
人事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规范博士后设站单位管理工作,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借以推动博士后工作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2005年,人事部曾组织开展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估工作,对2002年12月31日之前设立的92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660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人事部对其中存在问题的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43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提出警告并限期一年整改。
整改期间,大多数受到警告的设站单位加强了对博士后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具备了继续开展博士后工作的条件,验收合格。但是,其中仍有10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整改措施不力,管理工作存在严重问题,不具备继续开展博士后工作的条件。根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经研究,人事部决定对这10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予以撤销设站资格。
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强博士后制度建设,提高博士后工作质量是“十一五”期间博士后工作的重点,开展博士后工作评估是提高博士后工作质量的重要举措。他希望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博士后管理部门以此为契机,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的指导和监督力度,推进博士后事业的健康发展。
10家被撤销设站资格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名单如下:
北京华大基因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哈尔滨信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吉林炭素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广东省白马广告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桂林华诺威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长岭集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新疆威仕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2007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