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展劳动人事争议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预审:周文洁  时间:2016-11-07 点击数:
   

本网讯(人事处 谢康 芮先红)117日上午,芜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胡义权应邀来校开展劳动人事争议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王伦校长出席培训,并发表讲话。学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全体成员、各学院院长、各自主用工单位负责人、学院行政人事秘书、相关单位行政人事工作人员及人事处、教育工会全体人员参加培训。培训由人事处处长朱为民主持。

培训中,胡义权从在编人员人事关系和非在编人员劳动关系调整适用的法律条文等两个角度出发,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10多个法律条文或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解读。随后,他结合案例,对事业单位劳动人事关系调整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从专业角度对学校依法调整劳动人事关系提出了建议。

王伦校长对本次培训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指出,依法治校是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而依法治校的主体在于二级单位,各单位应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强化依法治校理念,将理念落实于实践,全面提升依法治校水平。他强调,学校在人事管理过程,要做到规范管理、从严管理、依法管理,学校办学骨干必须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他要求,各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以本次培训为契机,依托学校现有资源,积极做好普法工作,提高各单位依法办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