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工作通报暨布置会
 预审:周文洁  时间:2017-12-18 点击数:

本网讯(人事处 倪建)1215日下午,学校在花津校区会议中心第三报告厅召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参保工作通报暨布置会。各学院和直属单位分管领导、人事秘书以及各部门秘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人事处处长朱为民主持。

会上,人事处副处长王标从政策文件、参保“老人”、“中人”和“新人”的区别、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方法、我校参保进展、我校教职工缴费基数的确定过程、养老金发放方式等方面详细解读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关工作。随后,人事处劳资科倪建对我校参保人员范围、在职和退休教职工花名册内容、社保卡金融功能激活等情况进行了说明。

财务处处长王爱民介绍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配套缴费资金预算与来源情况,针对在职和201410月以后退休人员的个人缴费不足部分提出了补扣方式建议。另外,他通报了学校财务状况、零基预算执行、学费催缴、补扣学生医疗保险差额等情况。

朱为民在总结时强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工作是我国一项重大人事改革,涉及每一位在职和退休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他要求,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参会人员及时将会议内容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并向全体教职工做好政策宣讲工作。二是耐心细致地向退休教职工解释改革前后的变化,尤其是养老金发放方式、201410月以后退休人员待遇等问题。三是把握时间节点和重要环节,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做好职工社保卡金融功能激活,个人签字确认、及时上报人员变动等工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改革的顺利实施。

据悉,截止到目前,我校2385名在职在编教职工和1384名在编退休教职工已经正式参保。参保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办理、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发放等工作发生重大变化。自20181月起,芜湖市社保局通过退休教职工个人社保卡发放养老金。学校通过退休教职工工资卡发放提租补贴。学校人事处负责在芜湖市社保局办理新进教职工参保、教职工信息变更、在职转退休手续办理、退休人员待遇申领、离职人员养老保险暂停、去世人员养老保险终止等养老保险日常工作。人事处和财务处负责每月养老保险缴费账单核算和缴费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