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校办字[2004]6号、校办字〔2006〕38号文件规定,根据组织部提供的党政管理干部名单、行政级别及变动情况,现将2010年11月至2011年10月期间党政管理干部通信补贴予以公布(见附件一),如有异议请及时与人事处劳资科联系核实,联系电话:5910067。通信补贴发放、报销操作如下:
1、现月工资未达扣税标准并未扣税(见个人工资条)人员无需报销,通信补贴直接由财务处打入个人建行工资卡;
2、现月工资达扣税标准并已扣税人员(具体名单另行通知),如需报销,则单位需派专人收集个人话费发票(附报销人员清单及金额,具体清单格式见附件二),经人事处劳资科审核后,于2011年11月28—29日到财务处办理报销(逾期不办),报销后的剩余部分或未进行报销人员的通信补贴,财务处及时核算计税(3%税率)后,将单独发放到个人工资卡。
特此通知。
人事处、财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