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组织人事报:“吃空饷”不能止于清理

预审:周文洁 时间:2015年01月09日 00:00 点击数:

    “吃空饷”是很多地方官场的“顽疾”。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集中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堵上蚕食财政资金的黑洞。

  在编不在岗,可以“吃空饷”;人已去世,可以“吃空饷”;子女在读书,也可以“吃空饷”;违法判刑了,还可以“吃空饷”……“吃空饷”不仅侵蚀了大量国家财政资金,而且由于多发生在基层,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严重影响了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据河北省纪委调查,县一级“吃空饷”人员占清理范围人员比例达1.33%,经济状况比较差的县情况还更加严重。

  每个单位哪个人在编不在岗,每天不上班,单位领导很清楚,但有的单位领导怕得罪人,对一些“吃空饷”现象听之任之,甚至为减少麻烦同意职工长期不上班。有的单位领导觉得“吃空饷”花的是财政工资,反正不花本单位的钱,对“吃空饷”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有的领导干部存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理,想着自己在位的时候为上学的子女安排个好岗位,以后有个保障。一些基层干部坦言,“吃空饷”的大都是领导干部、关系户、上面打招呼的,作为基层单位很难处理。

  目前各地整治“吃空饷”时,往往都是重清退、轻问责。发现一例,清退了事,上缴多领的钱就顺利过关。对单位领导有时候就是给个警告,甚至根本没有处理措施。违纪成本太低,很难杜绝“吃空饷”现象。

  有专家认为,“吃空饷”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或侵吞公共财物,涉嫌触犯诈骗罪或贪污罪,部门负责人也可能涉嫌渎职罪,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除了清退人员和资金之外,还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法律与党纪政纪责任。

  治理“吃空饷”不能“雷声大,雨点小”,也不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应完善机制,该清理清退的必须全清,对于放任“吃空饷”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要严厉问责,对于打招呼,写条子安排“吃空饷”的领导也要严厉问责。只有对违规行为惩戒到位,清理清退“吃空饷”现象才能真正清出成效,清出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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