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校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第二批)现场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经资格初审程序,现决定组织通过初审人员进行考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8月16日(周日)上午9:00至11:30,逾期视为放弃。
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教学楼(行知楼)2050101、2050102、2050103、2050104教室
复审材料及要求:(1)有效身份证件;(2)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3)硕士及以上阶段的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其中属于全日制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填写完毕并由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学生干部证明材料;(6)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8)考生诚信承诺书。
以上1-7项材料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复核后归还,复印件及承诺书按上述顺序装订提交。
二、笔试
考试时间:8月17日(周一)上午9:00-11:00。
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教学楼(行知楼)教室参加笔试,上午8:30开始入场,考试开始后迟到15分钟者禁止入场。具体考场安排,于8月16日晚上在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ahnu.edu.cn)公布。
笔试成绩预计于8月17日晚上20:00在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ahnu.edu.cn)公布,同时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我们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请大家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三、心理健康测量、面试
请入围面试考生于8月18日(周二)上午7:30前携带个人身份证到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三楼310教室报到并进行心理健康测量。之后进行面试,迟到者视为放弃。
四、有关事宜
1.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及笔试考核,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凡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或未能按规定提交相关证件及材料者,将取消其考核资格。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3.咨询电话:0553-5910098(学工部)、0553-5910066(人事处)。
特此公告。
安徽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