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26年术科教师招聘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热爱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热爱高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教育事业,潜心育人,甘于奉献,胜任高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教育的各项工作职责,能够承担本专业实践与竞赛指导、演出排练等工作任务。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95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文字表达等能力,善于与人沟通合作,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岗位 | 专业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 | 岗位要求 | 备注 | 其他 |
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学岗 | 本科阶段须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研究生阶段须为戏剧与影视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等艺术类相关专业。 | 1人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能承担网络直播与短视频创作、影视配音、体育赛事解说、出镜记者、播音主持发声、思维与即兴口语等课程的教学任务;能承担本专业实践与竞赛指导、演出排练等工作任务。 | 须具有普通话一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 1.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①持有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艺术学、影视学等学科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满2年,且指导学生获省级专业赛事次高奖及以上;②持有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A类),且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全职从事播音主持相关工作满2年;③博士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3.近三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①以独作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省级以上学术论文;②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教研项目。 4.有胜任岗位要求的主创实践作品优先。 5.在本专业官方权威赛事中取得国家级最高奖、次高奖优先。 |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者登录安徽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s://hr.ahnu.edu.cn/zp.html),进入其他系列岗位,报名时间截至2026年6月23日24:00,资格复审与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凡与安徽师范大学教职工有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栏”逐一填写清楚。
(二)资格初审
新闻与传播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根据本《公告》规定,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没有接到考核通知的应聘者,不逐一回复,敬请谅解。确认参加考核的人数少于3人的,取消本次招聘,并及时在网上公布取消决定。
(三)资格复审与验证
来校参加考核的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参加现场认证:岗位要求的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荣誉称号证书等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其中:
(1)属全日制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或学校出具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考核工作
招聘考核采取笔试、面试、试讲、专业能力测试等形式中一种或多种相结合的考察方式。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研究水平和潜能、处理与解决问题等能力。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及教学效果等。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普通话语音与发声、稿件播读、即兴评述、模拟主持等专项技能,以及镜头舞台表现力、控场应变与语言共情表达等综合素养,同步考察应聘者融媒体节目策划制作、新闻采编、影视配音、体育赛事解说、出镜记者、新媒体播音创作等适配行业发展的创新实操能力,重点检验其将一线专业实操技能转化为实训教学、学生辅导、赛事指导的教学转化能力,综合评判其是否适配高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实践教学、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工作。
具体的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等见考核方案,考核方案另行通知。
(五)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被考察人须提供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八)签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对违反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录用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教师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3-5910017。
2.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本公告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涉及资格条件、岗位情况等咨询新闻与传播学院贺老师,联系电话:0553-5910913,其他事宜咨询人事处倪老师,0553-5910066。
特此公告。
附件:考生诚信承诺书
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