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方案的通知
编辑:杨礼玉  预审:梁齐军  终审:李宜江 时间:2025-04-09 点击数: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度工作人员招聘公告》要求,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就本次招聘考核方案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安排

招聘岗位

资格验证

技能操作

笔试

面试

办公室(党政管理)

4月16日下午1:30
花津校区行知楼

/

4月16日下午2:30
花津校区行知楼

4月17日上午8:00
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发展规划处(党政管理)

4月16日下午1:30
花津校区行知楼

/

4月16日下午2:30
花津校区行知楼

4月17日上午8:00
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人事处(党政管理)

4月16日下午1:30
花津校区行知楼

/

4月16日下午2:30
花津校区行知楼

4月17日上午8:00
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财务处(专业技术)

4月16日下午1:30
花津校区行知楼

/

4月16日下午2:30
花津校区行知楼

4月17日上午8:00
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总务处(党政管理)

4月16日下午1:30
花津校区行知楼

/

4月16日下午2:30
花津校区行知楼

4月17日上午8:00
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专业技术)

4月16日上午8:00
赭山校区科技北楼2楼201室

4月16日上午9:00
赭山校区科技北楼2楼201室

4月16日下午2:30
花津校区行知楼

4月17日上午8:00
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校团委(党政管理)

4月16日下午1:30
花津校区行知楼

/

4月16日下午2:30
花津校区行知楼

4月17日上午8:00
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学生工作处(专业技术)

4月16日上午7:30
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就业报告厅

4月16日上午8:30
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就业报告厅

4月16日下午2:30
花津校区行知楼

4月17日上午8:00
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实验岗)

4月16日上午7:30花津校区礼勤楼201实验室

4月16日上午8:30花津校区礼勤楼203—204实验室

4月16日下午2:30
花津校区行知楼

4月17日上午8:00
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上述各岗位资格验证、笔试考核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4月12日后通过系统自行下载打印(http://hr.ahnu.edu.cn/zp.html)。

、资格验证

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党员证明、工作经历、学生干部经历等)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

1)属全日制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考核工作

招聘考核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操作等形式中一种或多种相结合的考察方式。

1.技能操作

技能操作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所必备的核心能力,技能操作环节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环节,合格分数线为80分。

2.笔试考核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笔试答题时间为2个小时,满分为100分。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5: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不满1:5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笔试考核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60分。

3.面试考核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处理与解决问题等能力,时间为10分钟,面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75分。

四、有关事宜

1.49日后通过招聘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者请在4月11日上午12点前通过系统进行资格复审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未通过资格初审者,若有疑问,请在4月11日上午12点前向学校进行反馈(0553-5910066),逾期不再受理

2.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现场资格验证通过者,方可参加考核。通过现场资格验证的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3.为保证招聘质量,低于各环节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4.技能操作不计入总分,应聘人员最终考核成绩按照笔试40%和面试60%的规则,最后加权计算得出考核最终成绩。所有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应聘者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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