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教师、实验系列职称推荐评聘环节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预审:周文洁  时间:2009-11-27 点击数:

各学院、各单位:
   因省主管部门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安排原因,原定的2009年度教师、实验系列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有所变化,现就推荐评聘环节的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院推荐
   (一)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学校给各学院下达了职称申报推荐限额,各学院必须在限额范围内组织推荐上报工作,学校不接收超限额上报的学院的所有推荐材料。
   (二)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评聘条件进行评议推荐,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人事处将直接予以退回,且学院不得重新更换推荐人选。对于有关业绩成果难以界定的,学院可以提交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后再进行评议推荐。
   (三)各学院应根据本学院的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推荐细则和推荐办法,严格按照相关的程序组织好评议推荐工作。
   二、关于学校评聘
   (一)为提高职称评聘的信息化水平,人事处组织开发了职称评聘网络申报系统,此次正式予以启用。近期学校将对各学院负责职称工作的秘书进行网络申报系统的使用培训,各学院应及时通知并指导申报人通过申报系统提交相关材料。研究系列中级职称的推荐评审仍按原程序进行,不通过职称网络申报系统填写表格。
   (二)凡破格申报教授者均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破格答辩,具体名单和时间安排由人事处统一公布。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答辩者,责任自负。在国外学习进修不方便回校参加答辩者,需委托他人通过PPT等形式代为介绍本人情况,并在规定的答辩时间里采取多种形式保持与答辩现场的联系,准备回答专家的提问。
   (三)根据评审工作安排,本次申报人业绩成果使用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30日,聘任时间自学校聘任委员会评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时间安排
   (一)11月30日上午10:00,各学院负责职称工作的秘书到花津校区行政楼四楼人事处会议室参加职称评聘网络申报系统的使用培训,熟悉整个工作流程安排;
   (二)11月27日-12月3日,各学院按照已下达的推荐限额组织考核推荐工作;
   (三)12月4-7日,各学院将推荐名单报人事处,通知被推荐人登陆人事处网页人力资源管理平台,通过网上填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于7日前将科研项目材料送科研处、其余聘任材料送人事处;
   (四)12月8-15日,各职能部门对照申报人提交的具体材料,通过网络申报系统审核推荐人填写的信息;
   (五)12月15-16日,申报人登陆网上填报系统,查看审核结果,信息审查通过人员打印聘任表(16K,双面打印),经学院统一填写推荐意见、相关职能部门盖章确认后送人事处;
   (六)12月17-20日,学校公布需参加答辩人员名单和相关安排,组织答辩和聘任。
    请各学院务必按照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好推荐申报工作,逾期未完成者,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200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