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接收毕业生考核工作的通知
 预审:周文洁  时间:2010-03-23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0年接收毕业生考核工作,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考核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核工作组。为做好选聘毕业生工作,各有关单位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及相关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须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组成的考核组,考核组成员不得少于7人,并于3月25日之前将有关材料报人事处备案(1、本单位考核方案;2、考核组成员名单;3、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二、做好信息接收、初选、上传工作。此次招聘工作,时间紧,信息多,任务重,各有关单位落实专人负责求职材料审阅、初选、上传工作。人事处将招聘系统信息初审权下放至各单位,各单位可以在第一时间浏览、审阅已收集的求职材料,并对较合适的材料进行初选;初选通过后,上传至人事处(有关招聘系统使用事宜,可与人事处人事科联系)。
    三、做好毕业生考核工作。有接收硕士毕业生计划的单位,考核硕士毕业生时,原则上要求有接收指标3倍以上相近专业的毕业生同批参加考核(即接收1个硕士生,要有3个以上相近专业的硕士生参加同一批次应聘考核)。有博士生接收计划的单位,要广泛宣传,尽量吸引博士前来应聘,参加考核。考核方式和内容由各单位自行决定,但一定要与所聘岗位的要求对应。
    四、核验相关原件材料。各单位通知毕业生来校考核时,要求毕业生携带本人就业协议书、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提交考核组核验,否则不予考核。
    五、明确考核时间、地点、人员。各单位原则上应按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详见附表)进行考核,并提前3天通知毕业生,同时报人事处备案。
    六、及时报送考核材料。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将考核材料及时报送人事处。报送材料包括毕业生求职材料、安徽师范大学接收教学人员课堂教学评价表及安徽师范大学聘用岗位考核登记表、参加投票人员投票单及投票汇总表等。若应聘人员未获超过考核组2/3成员的推荐,则不能作为拟聘人选。
    七、安排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待单位报送有关考核材料后,学校及时安排毕业生进行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一般在考核后的第二天上午进行,并由考核单位派专人陪同。体检主要安排在校医院,体检费用由毕业生自理。心理测试在赭山校区科技楼计算中心进行。
    八、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待考核材料齐全、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后,学校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校园网进行公示一周,如无异议,报经校领导审批后,学校与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九、对接收的毕业生均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0553-5910066
         联系人: 王波涛 喻娜
         监督电话: 0553-5910170
         附表:09-10学年第二学期各单位考核毕业生安排表
                                                        人事处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09-10学年第二学期各学院考核毕业生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