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管理,引导青年教师更好地开展研究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我校决定开展该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原则上为2005-2007年主持的《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原名安徽省高校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项目(附件),2008年及以后立项的,本人自愿,可以提前结题。
二、结题材料
1、填写《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A4,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2、原项目申报书一份(A4,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须提交注明受该基金资助的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4、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的,须被政府相关部门采纳并提供采纳证明。
三、有关要求
1、论文:SCI、EI收录论文,是指发表的论文被收录到SCI(SCIE)和EI中,以检索证明为准。其中,被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码和主题词的收录版。结题人2009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发表的省教育厅原《期刊目录》(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中国家级重点期刊论文,在结题时,其中属于一级学科高水平目录范围的,按照一级论文对待,其他国家级重点期刊论文按照二级论文对待,国家级论文按照三级论文对待。三级和四级论文级别以论文发表当年被CSCD、CSSCI数据库收录为准,需提供检索报告。
2、费用:每项收费50元,用于结题工作。
四、交材料时间
1、9月21日前,个人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准备结题材料;
2、9月25日,将结题材料交到所在单位;
3、9月27日-9月28日,各单位汇总填写《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结题汇总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须领导签字盖章;
4、9月29日,各单位将结题材料和《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结题汇总表》送人事处师资科,同时报送电子版(发送到szbwb2@163.com),逾期不候。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基金.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