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五批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第十批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预审:周文洁  时间:2014-10-11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第十批后备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4168号),为进一步加强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培育学科团队带头人,现就我校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条件

   申报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业务工作。申报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应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条件按照皖人社发〔20094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的条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皖政办〔19963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送表格和材料要求

今年报送材料与往年不同,具体要求如下:

1、《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情况》(一份,含电子版,以文件名+姓名命名);或《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人选情况》(一份,含电子版,以文件名+姓名命名);

2、《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一份),与支撑材料一起装订成册。支撑材料包括申报人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项目批文及有关科研成果等复印件。其中教学、科研等材料分别由教务处和科研处核实盖章。

除上述《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人选情况》无需扫描外,其它所有纸质材料均需扫描成pdf格式电子版报送。其中《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最后一页需盖章(学校章)后扫描。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积极宣传,认真组织。申报材料请于1014日中午12点前由学院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5910065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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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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