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继续选派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到六安市挂职的通知》的通知
 预审:周文洁  时间:2014-04-24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关于继续选派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到六安市挂职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147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动员,根据挂职单位、岗位需求及相关条件(皖教工委函〔201479号文件附件1),认真组织教师报名。

学校将于近期出台相关规定,鼓励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参加社会实践,明确选派程序和待遇,并将教师社会实践与其职称晋升等挂钩。本次选派到六安挂职到岗人员,适用即将出台的教师社会实践相关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请各单位将教师填写的《选派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到六安市挂职报名表》(同时报送电子版),于2014429日中午1200前统一送人事处培训考核科。

联系人:汪凯  邮箱:wang340@mail.ahn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继续选派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到六安市挂职的通知

2、选派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到六安市挂职报名表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关于继续选派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到六安市挂职的通知.pdf

 选派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到六安市挂职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