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帮助青年教师尽快融入团队,确定研究领域,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关于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延期暂行规定》(校人字〔2012〕33号)和《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科研启动金管理办法》(校人字〔2014〕12号)要求,现就2014年度博士科研启动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2014年1月1日以来新入校的博士(不含高层次人才);
2、2014年1月1日以来毕业回校,并取得博士学位的在职培养博士,须符合《安徽师范大学关于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延期暂行规定》资格条件。
二、申请种类
博士科研启动金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年限为2-3年,资助金额:重点项目10万元以内;一般项目5万元以内。新入校博士可以申请重点或一般项目。学校在职培养的博士,如期毕业及延期一年(含一年)以内的,可以申请重点项目;延期一年至两年(含两年)毕业的只能申报一般项目;延期两年(不含两年)以上的取消申请资格。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结合自身职业发展规划和研究特长,认真选题,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科研启动金申报书》(纸质一式两份;电子版,单位+姓名命名),并提交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各一份。
2、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查、论证,签署意见后报学校;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通知到位,认真组织,于12月12日前统一将申报书和汇总表(含电子版,发送到szbwb2@163.com)等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特此通知。
附件:相关文件及表格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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