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人事处〔2019〕1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申请社会实践经历认定的教师进行集中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9年5月25日(14:00—17:30)
二、考核地点
花津校区行政楼四楼人事处会议室、第六会议室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汇报答辩的方式,包括个人述职和回答问题两个部分(时间共计6分钟)。个人汇报内容主要为社会实践的工作内容和主要工作业绩(可使用PPT),时间不超过4分钟;回答评委提出的相关问题,时间不超过2分钟。
如使用PPT,请于5月24日下午15:00前将PPT发至人事处培训考核科。
四、考核人员
经个人申请、学院同意、人事处审核,现公布参加社会实践期满集中考核的教师名单及相关安排(见附件)。
五、有关要求
1.参加考核教师须提前10分钟到达现场,未到或迟到者视为放弃考核。
2.各学院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相应准备,并准时到达考核地点。
联 系 人:谢 康 联系电话:5910123
电子邮箱:xk73121@ahn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2018-2019学年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期满集中考核安排表.xls
人 事 处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