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二级岗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年07月22日 00:00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二级岗位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7〕95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二级岗位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134号)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二级岗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需为下列两类人员之一:

(一)在职正高级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2015年第三批二级岗位评审工作完成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经核准为二级岗位人员的,可不占岗位结构比例,相应调整退休费。

二、申报条件

(一)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执行(附件1-1)。

(二)对于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2〕20号)规定的(附件1-2),本次评审暂予认可,以后不再视同。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表》(附件2)和《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信息表》(附件3)。

(二)单位审查。各部门、各单位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汇总后报学校。

(三)学校推荐。学校再进行资格审查、评议、公示,集体研究产生推荐人选。

四、申报材料

(一)部门或单位推荐函1份。

(二)《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表》一式4份,A4纸双面打印,含电子版。

(三)《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信息表》一式1份,含电子版。

(四)成果、获奖、项目结题证书及受聘正高年限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学院及相关部门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证明材料装订成1册,封面(附件4)统一,封面为白色铜版纸。

五、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7年8月21日中午12:00前将推荐人相关材料及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孙忠保、徐彪,联系电话:5910065,邮箱:840493934@qq.com)。

六、相关要求

(一)此次二级岗位在暑期申报,请各部门、单位务必通知到本单位相关人员。

(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导向作用显著。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推荐时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文件规定的政策、条件和程序严格把关,注重实绩、成果和贡献,向单位重点领域(学科)和一线教学人员倾斜,确保本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平稳有序实施。

 

附件:

1.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办法(含实施办法(试行))

2.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岗位人选申报表

3.安徽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岗位推荐人选信息表

4.证明材料封面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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