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六批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第十一批后备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4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职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其中,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一般须从后备人选中选拔产生。
二、申报条件
(一)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基本条件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发挥学术和技术领军示范作用;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未设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除外)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在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或技能岗位工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科技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推广应用前景,或已转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获得1项以上国家科学技术三等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或获得2项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二、三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
2.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承担国家社科、艺术基金重点项目,成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获得1项以上省(部)级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或2项以上省(部)级社会科学成果二、三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或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授予的最高奖且为主要完成人。
3.在承担国家和省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技术改造、成果转化、推广应用项目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1项以上国家科学技术三等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或获得2项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二、三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
4.在教育教学、临床医疗、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训练等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在国内同行中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声誉,具有较强理论研究能力,并获得省部级以上重要奖励或称号。
(二)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的基本条件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并在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或技能岗位工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创新性科技成果处于省内领先水平。获得1项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或2项以上市(厅)级科学技术一、二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
2.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承担国家社科、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科研成果处于省内领先水平。获得1项以上省(部)级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或2项以上市(厅)级社会科学成果一、二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
3.在承担省、市重点工程、科技攻关、大中型企业技术设计改造等项目中,获得发明专利,并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获得1项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或2项以上市(厅)级科学技术一、二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
4.在教育教学、临床医疗、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训练等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具有后备培养潜力,曾获得省部级以上重要奖励或称号。
三、材料要求
(一)《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简称《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经人事处审核加盖学校公章,证明材料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盖章,然后一并扫描成一个PDF文档。
(二)《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人选情况表》,其中突出事迹一栏须按“1、所获奖项情况 2、参与项目和课题情况 3、论文著作情况 4、个人荣誉情况”逐条规范填写,语言精练、简明扼要,字数限制在300字以内。
(三)《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情况表》(一份,含电子版,以”带头人+姓名”命名);或《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人选情况表》(一份,含电子版,以“后备人选+姓名”命名)。
四、提交材料时间
各单位工作秘书请于4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孙忠保、徐彪,联系电话:5910065,电子邮箱:840493934@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材料及表格
2017年4月6日
附件: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材料及表格.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