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的要求,2月22日上午,人事部、劳动保障部联合召开全国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对职业资格的设置,职业资格考试、鉴定的组织实施,职业资格证书的印制、发放,职业资格培训、收费等活动进行清理规范,改革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和发改委、公安部、监察部、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工商总局等部门有关同志出席了会议。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劳动)司局和部分行业协会,各地人事、劳动保障厅局等部门分别在主会场和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人事部副部长王晓初代表两部做了动员部署讲话,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主持会议并作了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清理规范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科学人才观,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和维护各类人才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做好清理规范工作对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加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这次工作的重点是清理规范职业资格的设置,考试、鉴定的组织实施,职业资格证书的印制、发放,职业资格培训、收费等活动。一是明确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内容。二要把握好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的重点。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对清理出来的各类职业资格,各地、各部门必须认真提出保留、归并、调整或取消的意见;全面检查本地区、本系统组织实施的各类职业资格考试、鉴定活动,特别是考试、鉴定重要环节的组织实施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公平公正,严格有序;对考试、鉴定相关的培训、收费等工作进行全面清查。举办职业资格考试的单位和机构一律不得组织与考试相关的培训。强制开展或违规举办的各种培训,以及不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收费政策开展的收费活动,要及时纠正,并按规定进行坚决查处;对使用含义模糊的名称或假借行政机关名义开展的考试、鉴定等活动,抓紧纠正或清理;对违法违规印制、滥发证书和在培训活动中进行虚假宣传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三要明确职业资格清理规范的职责分工。四是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总结。人事部和劳动保障部将在各地各部门工作总结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委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对批准保留的职业资格将分期分批向社会发布公告。
王晓初在讲话中要求各地各部门及时投入工作,齐心协力,扎扎实实地完成好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的各项任务,为逐步建立统一规划、规范设置、分类管理、有序实施、严格监管的职业资格管理机制共同努力,促进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健康发展。
张小建对贯彻会议精神提出了要求。强调指出,要抓紧做好会议精神的汇报传达,抓紧部署和开展清理规范工作,抓好建章立制工作,抓好宣传工作。
据悉,整个清理规范工作安排是按照动员部署、调查清理、论证公告和全面规范实施等四个步骤来开展的。
来源:《中国人事报》2008-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