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人事处 徐彪
章姗姗)近日,学校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顺利完成了我校教职工工资标准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调整和补发工作。
2015年6月,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安徽省政府、人社厅、教育厅等相继颁布了《安徽省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调整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费有关问题的说明》。6月24日、26日,安徽省教育厅和芜湖市人社局先后召开了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工作培训、宣讲会议。
根据文件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这次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重在优化结构,同时进一步体现工资政策向基层一线倾斜。今后,通过建立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力争经过几年的时间,实现基本工资在工资中占主体。离退休人员相应增加一定的离退休费。
据悉,此次调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人数多、要求高,不仅涉及职工工资职级、薪级和绩效的调增和调减,还关系到教职工的出生日期、预扣养老保险等,特别是分段补扣、补发,全校在职在编、离退和代理人员共计4000余人,短时间内完成,压力大。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人事部门提前准备,按照要求及时兑现教职工待遇。为此,人事部门在处理日常工作的同时,自5月中旬开始,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咨询沟通,了解最新信息动态,提前做好信息核对、工资数据库建设及数据模拟等工作,经常加班加点。6月下旬,省、市分别召开会议布置后,我校积极按照政策进行核算,并与财务部门共同核对,确保调整后工资和补发工资按时发放到教职工工资账户。7月9日,学校召开了二级单位关于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和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政策解读会,对此次工资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做好教职工工资调整的政策宣传和解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