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安徽师范大学教育集团现面向校内在编教职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好此项工作,学校设立考核招聘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名(培训部主任1名、合作办学部主任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培训部主任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校工作时间满5年;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已受聘副科级或正科级行政职务;
5、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教育市场开拓意识,思维敏捷,综合协调能力强,吃苦耐劳,有培训经验或基础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合作办学部主任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校工作时间满5年;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已受聘副科级或正科级行政职务;
5、有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和开拓意识,善于与人沟通合作,吃苦耐劳,思维敏捷,综合协调能力强,熟悉基础教育或有基础教育管理经历者优先。
三、报名及考核时间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1年6月17日止,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式及考核程序
1、符合招聘条件的教职工须填写《安徽师范大学教育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主要工作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一并送至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行政楼五楼机关党委办公室,同时将报名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physics@mail.ahnu.edu.cn。
2、根据报名条件要求,由考核招聘工作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
3、考核招聘工作组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人选,并将拟聘人选予以公示。
4、公示结束后,及时办理校内调动及相关手续。
五、有关说明
1、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并按要求填写,内容不详实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2、有协议约定或不符合校内转岗等有关规定者,不予招聘。
3、未尽事宜由安徽师范大学机关党委和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继红
联系电话:0553-5910105
附件:安徽师范大学教育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安徽师范大学机关党委
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
二0一一年六月十日
附件=>附件:安徽师范大学教育集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